
公告日期:2025-06-13
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巴兰仕”)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锦天城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天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 2
问题 1.主要产品竞争优势 ...... 3
问题 2.收入增长真实性及可持续性 ...... 38
问题 3.其他问题 ...... 76
问题 1.主要产品竞争优势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自产销售双柱举升机的金额为 8,351.36 万元、12,102.69 万元、17,119.12 万元,举升机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6.07%、87.00%、120.82%,外购双柱举升机的金额分别为8,621.38 万元、9,498.54 万元、15,060.38 万元,自产双柱举升机的销售价格高于外购双柱举升机,价格差异率在 7.38%-13.68%。(2)发行人举升机产品与可比公司相比在质量稳定性、可靠性、使用寿命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但可比公司并未披露有关举升机可靠性及使用寿命参数的披露信息;发行人举升机产品与境外厂商相比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优势。(3)公司拆胎机、平衡机各分为多种型号,拆胎机、平衡机收入占比约为 35%。
请发行人:(1)说明外采与自产双柱举升机的具体型号及对应的销售单价、成本、毛利率差异情况,结合南通新生产基地建设及实际投产进度、订单交易时点库存情况等,说明在 2022 年-2023 年举升机产能未满产的情况下,大额外采双柱举升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空置生产线对外采购的情形,产能利用率计算方式是否准确。结合后续公司举升机项目的募投进展,说明与举升机供应商的后续合作安排,是否仍会继续大额采购。(2)结合产品型号,说明自产双柱举升机销售价格高于外购双柱举升机的原因,并从产品价格、性能参数等方面分析公司自产双柱举升机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否存在被同行业公司替代的风险。(3)结合举升机产品的具体型号,说明公司举升机产品较可比公司在质量稳定性、可靠性、使用寿命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及依据,与境外厂商相比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优势的具体体现及依据。(4)说明报告期各期拆胎机、平衡机各种型号的销量、单价、收入及占比,并区分各类产品型号,说明公司产品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在价格、工作效率、精准度、使用寿命等方面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外采与自产双柱举升机的具体型号及对应的销售单价、成本、毛利率差异情况,结合南通新生产基地建设及实际投产进度、订单交易时点库存
情况等,说明在 2022 年-2023 年举升机产能未满产的情况下,大额外采双柱举升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空置生产线对外采购的情形,产能利用率计算方式是否准确。结合后续公司举升机项目的募投进展,说明与举升机供应商的后续合作安排,是否仍会继续大额采购
(一)说明外采与自产双柱举升机的具体型号及对应的销售单价、成本、毛利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