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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5:40:46 股吧网页版
国环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表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

3.2024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2024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9日,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路南侧A-04地块2#商业办公楼3层1单元-311,总部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 16 号中国化工大厦。本公司注册资本金20,554.7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骆建明。

2、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应用软件服务;投资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主要产品为废水处理设备研发制造与集成、污废水处理系统工程、污废水项目运营服务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3、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1 家-文安县莱茵绿洲环保有限公司。

4、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
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
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事项 的披露位置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的应

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 收款项认定为重要应收款项。

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将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票据不终止确认按余

2.应收票据 额提 5%减值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的预

的预付款项 4.预付款项 付款项认定为重要预付款项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的合

应付账款 17.应付账款 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的合

合同负债 18.合同负债 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将单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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