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5:40:57 股吧网页版
国环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3885 证券简称:国环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
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 2020 年-2023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 2022 年-2024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1、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文安县莱茵绿洲环
保有限公司 2017 年与文安县滩里镇安里屯一村、二村、三村村民委员会等
签订了《河北省廊坊市大清河水质净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
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土地租赁期间为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37 年 7 月
31 日,共 20 年,租金共计 949.52 万元,公司已全部支付。公司支付土地租
金时,计入了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摊销时则冲减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余额,
报表列报时,将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余额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该项租
赁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公司追溯调整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执行之日,即 2021
年 1 月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各期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权资产和其
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土地租金已经全部支付,本次调整不涉及租赁负债项目。
2、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公司在 2020-2021 年财务报表挂牌审计过
程中,对 2020-2021 年不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项目调整为时点法,导致公
司2019年及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利润总额与审定财务报表存在
差异,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确认其他流动资产(预缴企业所得税)
5,857,133.71 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确认其他流动资产(预缴企业所得
税)8,946,439.79 元,合计确认其他流动资产(预缴企业所得税)14,803,573.5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预缴企业所得税尚未收回,经与主管税务机
构沟通,公司预计该预缴企业所得税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0 年-2023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 2022 年-2024 年半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影响挂牌公司挂牌与终止挂牌、市场层级调 整等重要事项的财务申请或实施条件。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客观 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 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