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7
证券代码:873886 证券简称:瑞红苏州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修订 2022 年实施的《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有效期、行权期限和禁售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事项的具体内容
1、有效期
修订前:
“四、期权的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及禁售期
(二)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修订后:
“四、期权的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及禁售期
(二)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0 年。”
2、行权安排
修订前:
“四、期权的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及禁售期
(四)行权期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分三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可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期权 20%
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期权 40%
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期权 40%
授予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分两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可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期权 50%
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期权 50%
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获授予的期权自各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日起于相应的可行权期内均可行权。为规范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方式,在各行权期内,公司将择机为激励对象集中办理当个可行权期的行权手续,具体行权安排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未来挂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如对可行权日期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修订后:
“四、期权的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及禁售期
(四)行权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分三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可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期权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期权 20%
授予之日起 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