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17:10:21 股吧网页版
琼派瑞特: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873887 证券简称:琼派瑞特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苏州琼派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苏州琼派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拟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暂定名为苏州瑞森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850 万元,公司占股 70%,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
立《苏州瑞森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剑敏、郭龙华、云闯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均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苏州新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吴江市同里镇邱舍工业区

注册地址:吴江市同里镇邱舍工业区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钱新民

控股股东:钱新民

实际控制人:钱新民

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瑞森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湖西路 658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绣花加工;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的生产、组装、加工、销售、租赁、安装,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