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3887 证券简称:琼派瑞特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苏州琼派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琼派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琼派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琼派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开展的理财投资业务受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监督,能够有效地控制相应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大大增强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和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和长远的发展需求,从而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5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3、关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26 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民间持有正规牌照的小贷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母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航东先生、徐康英女士拟根据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民间持有正规牌照的小贷公司)的实际需要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5、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对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原因和公司拟釆取的措施做了详细的阐述,相关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6、关于成立《香港嘉耀智造有限责任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公告编号:2026-025
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从而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管理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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