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普尼”、“辅
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为王军、徐龙、胡雪莹、潘少庆、白
子瑞 5 人组成,其中王军为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期辅导时间为自国元证券向贵局提交第四期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之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以下简称“本辅导
期”)。
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现场尽职调査、座谈、中介协调会、问题
诊断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本次辅导期间,国元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
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将与证券市场动态、终止挂牌、股票停牌复牌等方面的相关
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了解、学习,对辅导对象进行摘牌合规
性的核查,并引导辅导对象关注终止挂牌相关监管政策和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等要求。
在辅导过程中,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西普尼进行辅
导。
公司对各项摘牌所涉及的停牌、复牌、异议股东处理等信息
披露制度不甚熟悉。经查阅与学习证监会、股转公司颁布的相关
规定,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目前,辅导对象的各项内控制度仍处于持续完善过程中,仍
有部分内控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本辅导期内,国元证券辅
导小组根据辅导计划的安排和公司具体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对发
行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辅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
下一阶段,国元证券委派王军、徐龙、胡雪莹、潘少庆、白
子瑞组成西普尼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王军担任辅
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辅导对象基于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考
虑,结合当前行业市场环境,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
理工作,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辅导对象拟主动申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辅导工作小组拟按照证监
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做好后续相关核查及信息
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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