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3889 证券简称:伊邦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伊邦医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结案通知书,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上海伊邦医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被执行人卜凡庶侵害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作出(2023)
苏 01 民初 1566 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后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因此本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苏01 执 1124 号,案件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上海伊邦医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6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卜凡庶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海药满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药满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经营“药满满商城”期间,擅自使用上海伊邦医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伊邦科技”)的“药房网商城”相同和近似的内容;卜凡庶利用窃取的伊邦科技商业秘密,提供给“药满满商城”经营使用。因审理期间上海药满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药满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伊邦科技撤回了对这两家公司的起诉。法院已作出判决((2023)苏 01 民初 1566 号),依据该判决书,卜凡庶本应在判决书规定期限内向伊邦科技支付合计 40 万元,但卜凡庶并未按时支付,因此伊邦科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被申请人卜凡庶给付伊邦科技 400000 元;
2、被申请人卜凡庶给付伊邦科技迟延履行金(以 4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法院作出的(2023)苏 01 民初 1566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依
法立案执行,案件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公告编号:2025-00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要求卜凡庶支付赔偿款,加快了公司资金的回收,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该案件已结案,无新增措施。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苏 01 民初 1566 号
二、《结案通知书》,案号(2024)苏 01 执 1124 号
上海伊邦医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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