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873891 证券简称:科荣达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科荣达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20.2939 第七条 本次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
万元。 过 7,982,120 股,公司将在完成股票定向发
行后根据实际募集资金修订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九条 公司现在股份总数为 7,020.2939 第十九条 本次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超过 7,982,120 股,公司将在完成股票定向
元 发行后根据实际募集资金修订公司股份总
数,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科荣达航空科技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科荣达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Beijing Cronda Aviation 英 文 名 称 : BEIJING CRONDA AVIATION
Technology Corp.,ltd. TECHNOLOGY CO.,LTD.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情形。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 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
议。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议决议。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情形的,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者注销。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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