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关于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目 录 ...... 1
问题 1.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3
问题 2.进一步说明创新特征体现...... 36
问题 3.销售及研发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53
问题 4.预付款项比例上升且高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79
问题 5.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合理性与必要性......112
问题 6.其他问题 ...... 120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海金格”、“公司”、“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招股说明书中对问询函中要求披露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考虑到问询函中回复的完整性,不同问题的回复存在重复内容的情况。因此,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时,考虑招股说明书上下文联系及可读性,针对重复的内容进行了适当合并、节略,并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编号重新进行了编排。
问题 1.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2024 年上半年,发行人归母扣非净利润为 3,241.26万元,同比增长 37.85%,可比公司泰格医药、诺思格、普蕊斯分别同比下滑 19.30%、34.04%和 2.81%。(2)发行人报告期新签订单分别为 6.40 亿元、6.24 亿元、7.41
亿元和 3.81 亿元,2000 万以上的合同均价分别为 4,221.92 万元、3,725.28 万元、
3,636.79 万元和 3,485.48 万元。(3)客户在与发行人签署的合同中一般会约定首付款条款,合同签订后若干日内支付 10%-30%左右的预付款项,而报告期内CO 服务前十大项目中有五个项目约定付款比例不足 5%,如 hjg.01.00382、hjg.01.00101 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比例为 1.78%和 3.65%。(4)报告期内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终止项目中,前三大项目 hjg.01.00474、hjg.01.00266、
hjg.01.00412 均终止于 2023 年,已收款项比例分别为 1.92%、6.74%和 3.15%,
低于一般预付款项比例,且第一大项目 hjg.01.00474 客户为发行人关联方乐普生物全资子公司。
(1)2024 年上半年业绩增长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请发行人: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结构及客户情况等,分析说明 2024年上半年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②分析说明新签合同总额增加而大额合同均价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③说明主要客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受理及审评项目情况,与主要在手订单的治疗领域和试验类型是否相符,结合受理及审评形势分析说明未来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④说明截至问询回复日的在手订单数量及金额、各期及期后新签订单情况,乐普医疗、乐普生物及其控制的企业订单占比,目前正在执行的重要订单的起止日期和执行进度。
(2)在手订单终止的风险。请发行人:①结合 CO 业务具体服务流程、付款里程碑节点及各节点时间间隔等,说明报告期内 CO 服务前十大项目多个项目签订时预收款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问询回复中披露“客户支付 10%-30%左右的预付款项”是否准确。②说明各期终止项目的金额及数量占在手订单的比例,主要终止项目的已收款项是否与合同约定的收款条款相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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