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3896 证券简称:海金格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或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条下款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
(一)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单独设立或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股公司;出资参股、收购兼并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其他企业的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
(二)金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
(四)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的其他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行为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和总体发展战略;
(二)遵循审慎、安全的原则,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控制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注重投资效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四条 原则上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行为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作为公司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做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及其他业务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负责投资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投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提出调整建议等。公司可以根据投资情况,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公司应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在对外投资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编制和调整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二)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协调管理,对投资项目实施指导、跟踪、检查和监督,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估。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负责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效益评估,并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实施。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资金及涉税事项处理,投资相关财务数据的提供,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所有投资项目实施运作情况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