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金格: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3896 证券简称:海金格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经济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的其他各项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行为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和总体发展战略;

(二)遵循审慎、安全的原则,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控制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注重投资效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五条 原则上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行为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作为公司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做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及其他业务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负责投资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提出投资或调整投资建议等。公司可以根据投资情况,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公司应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在对外投资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编制和调整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二)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协调管理,对投资项目实施指导、跟踪、检查和监督,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估。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负责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效益评估,并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实施。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资金及涉税事项处理,投资相关财务数据的提供,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所有投资项目实施运作情况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
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