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3896 证券简称:海金格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制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金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提供与所审查的活动有关的分析、评价和建议,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及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并根据业务规模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并按公司的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要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任免。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
人员不得参与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同时在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董事长批准,可邀请公司以外的专业审计机构、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事项。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四)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和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和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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