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3896 证券简称:海金格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运行,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1 号——董事会秘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全国股转公司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进行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关系和信息沟通,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解答投资者疑问,并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的资料文件;
(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文件,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
工作并签字确认;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督促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履行有关信息被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的义务,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六)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七)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
(八)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九)督促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相关人员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十)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十一)关注公共媒体报道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十二)《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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