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3896 证券简称:海金格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修订将不在下表中逐条列示;
2、因删除或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调整等非实质性修订将不在下表中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订本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司住所地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司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表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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