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3896 证券简称:海金格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制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代发薪水。
第七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九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批准程序,按《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章 权限和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审议尚未达到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
(九)审议尚未达到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十)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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