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推荐报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航空”、“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规定》),我公司对天科航空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天科航空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中泰证券推荐天科航空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调查指引》《业务规定》的要求,对天科航空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项目小组与天科航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中泰证券出具了《天科航空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情况
根据中泰证券项目小组对天科航空的尽职调查情况,中泰证券认为天科航空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所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由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整体变更而成。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2002年5月30日(设立时名称为“成都天科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后于2006年3月更名为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系由自然人刘亚和刘春燕出资,注册号为5101072005826。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春燕 30.60 30.60 51.00
2 刘亚 29.40 29.40 49.00
合计 60.00 60.00 100.00
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化及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均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经营存续合法合规。
天科航空系由有限公司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6,064.87 万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 3,000.00 万元、资本公积 12,959.32 万
元、专项储备 105.55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1 元,均为普通股。
(1)2022 年 3 月 8 日,天科有限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天科有限以 2022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和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为改制设立工作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以及成立筹办工作小组具体办理改制设立相关事宜
(2)2022 年 5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就天
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事宜出具《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改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川审﹝2022﹞第 4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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