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4
证券代码:873899 证券简称:海创汇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已经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对
于本章程“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之“第十三条”中经营范围予以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CH Technology 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 151 号 1 号楼乙座 5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发生变更的,应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为用户提供优质
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及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
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应当在股票挂牌前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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