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873899 证券简称:海创汇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改<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董事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
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的界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关联人的法人或自然人,相关范围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十)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证券监管部门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侵害公司与股东利益。
第四章 关联人报备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
第八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上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
第五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
第十条 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本公司财务部设立及管理关联人士信息主文档或中央资料库,其中应至少包括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含补充协议及修改协议等)。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向董事会秘书上报关联交易信息,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本公司需遵守的披露等义务。本公司财务部及董事会秘书负责就关联交易相关合规事宜与外部合规顾问沟通。
第十一条 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本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人士认定,并统计编制及更新关联人士名单;对本公司及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监控,对于因业务需要可能出现超过框架协议年度金额上限的关联交易,提前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按照有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关联交易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制备关联交易规模测试表;协助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使关联交易信息符合有关会计处理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履行本单位关联交易归口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按照本办法,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下列工作负责:
(一)就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披露程序,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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