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5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关于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众会字(2024)第 01197 号
关于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众会字(2024)第 01197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下达了《关于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晶阳机电”“公司”“本公司”)的申报会计师。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一、问询函问题 2:收入快速增长的真实性及业绩可持续性。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06 亿元、1.24 亿元、
1.75 亿元和 1.55 亿元,增长率分别为 17.44%、41.07%和 76.79%。2023 年 1-6
月,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天通股份、京运通收入增速为负,行业平均收入增长率为14.60%,发行人收入增长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2)发行人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西北和西南地区,2023 年 1-6 月西南地区销售占比显著提高至 82.19%。(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程旭兵、杨金海、徐永根等关联自然人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关联方上海银坤的相关人员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市场格局、发行人市场竞争力、主要客户采购需求、业务开拓情况(新产品、新客户)、客户数量变动、重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可比公司中天通股份、京运通、连城数控等普通存在销售增长率下滑的情形,而发行人收入持续大幅增长是否合理,发行人业绩增长与行业增速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下游行业产品价格及下游客户经营业绩情况,是否存在产品价格及客户业
绩下滑的情形,下游行业的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及同比情况,目前在手订单的主要客户及订单构成情况,发行人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4)报告期内西北和西南地区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发行人销售区域由西北转移至西南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变化源于发行人经营战略调整还是外部环境变化,后续变动趋势及销售可持续性。(5)结合生产模式、生产周期、发出商品及验收情况、收入确认时点等,量化说明报告期内晶体生长设备产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6)报告期内,发行人单晶生长炉的主要细分产品构成情况,包括型号、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销量、毛利率情况,并分析相关数据变动情况及对整体毛利率变动的影响;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滑的情形。(7)各期运输费与收入的匹配性,营业成本中未见归集运输费的原因及合理性;营业成本中调试成本归集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变化的原因。(8)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内容、收入确认方法及成本结转配比情况,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1)对销售真实性采取的具体核查方法、比例和结论。(2)详细说明资金流水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范围及核查完整性、重要性水平、是否存在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大额存取现的情形及具体情况、中介机构核查获取的支撑依据、存取现的合理性,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与客户和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交易原因及合理性,核查发现的其他异常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分红511.50 万元,期后分红 1,534.50 万元,说明分红的原因及必要性,相关资金流水的具体去向,发行人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或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回复】
一、结合行业发展、市场格局、发行人市场竞争力、主要客户采购需求、业务开拓情况(新产品、新客户)、客户数量变动、重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可比公司中天通股份、京运通、连城数控等普通存在销售增长率下滑的情形,而发行人收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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