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7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3902 证券简称:晶阳机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为保证公司北交所上市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交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若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注册的决定,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
公告编号:2025-005
除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其他审议内容不变。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俊武、沈云驾、仇冰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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