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3 15:33:01 股吧网页版
晶阳机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73902 证券简称:晶阳机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9 日 以专人送出结合通讯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凌翔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公告编号:2025-069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同时,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其他各项涉及监事会、监事规定的规章制度。
2. 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其他回避表决事项。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因此,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自《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架构调整

公告编号:2025-069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2. 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其他回避表决事项。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事项,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拟修订公司相关部分管理制度。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如下公告:

1、《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81);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