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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0:39:4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小组成员

国投证券辅导小组成员为张濛、宋斌、宋向海、马能、冯翔、王晨宇、林枫,其中张濛担任辅导小组负责人,张濛、宋斌为保荐代表人。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国投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赵家益从国投证券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除此之外,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国投证券辅导小组全体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辅导小组连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成员,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实地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履行辅导工作。

本期接受辅导人员包括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辅导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持有辅导对象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及方式按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具体如下: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继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专题讨论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具体如下:

(1)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组织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以下简称“接受辅导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督促接受辅导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开展自主学习,并针对接受辅导人员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2)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通过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前期工作开展及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进行总结,了解相关问题整改进展,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3)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于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后,会定期追踪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辅导对象认真严格执行整改方案。

(4)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通过跟踪行业政策及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新客户导入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竞争优势分析。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主要内容按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具体如下:

1、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国投证券向辅导对象相关人员下发了规范运行相关的学习资料,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认识并理解其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按照前期准备的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继续收集有关辅导对象设立、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情况、公司治理、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公司组织架构及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的相关底稿资料。同时,对上述底稿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以补充尽职调查清单收集重点问题底稿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3、评估是否满足发行上市条件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国投证券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跟踪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动情况,综合评估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并协助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4、召开专题讨论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国投证券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及上市筹备工作进展专项问题讨论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尽职调查及上市筹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依据解决方案进行整改规范。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国投证券联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证券服务机构共同开展辅导工作,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
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按照辅导计划的安排和进度开展各项辅导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相关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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