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3905 证券简称:美托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财务信息使用及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基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续聘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估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9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惠君、穆传农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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