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关于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小组成员
国投证券辅导小组成员为张濛、宋斌、宋向海、冯翔、林枫,其中张濛担任辅导小组负责人,张濛、宋斌为保荐代表人。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国投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马能因工作调整、王晨宇从国投证券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除此之外,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国投证券辅导小组全体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辅导小组连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成员,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实地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履行辅导工作。
2、接受辅导人员
本期接受辅导人员包括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辅导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持有辅导对象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及方式按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具体如下: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继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专题讨论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具体如下:
(1)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组织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以下简称“接受辅导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督促接受辅导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开展自主学习,并针对接受辅导人员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2)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通过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前期工作开展及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进行总结,了解相关问题整改进展,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3)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于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后,会定期追踪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辅导对象认真严格执行整改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主要内容按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具体如下:
1、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国投证券向辅导对象相关人员下发了规范运行相关的学习资料,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认识并理解其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辅导公司完成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国投证券针对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专项辅导,并提示辅导对象结合经营业绩、财务指标、行业变化趋势编制年度报告,关注对重点事项的准确披露。
3、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规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就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新旧规则衔接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关培训,并提示辅导对象重点关注内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构调整、信息披露要求变动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国投证券联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证券服务机构共同开展辅导工作,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按照辅导计划的安排和进度开展各项辅导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相关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就发现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完善治理结构
辅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公司建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章程,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治理规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完善内控机制
辅导小组会同各中介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