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3905 证券简称:美托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原条款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其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所以删除部分条款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监事代表”的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修订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经理担任。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
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会秘书。 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以 式。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六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2,450 万股,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2,450 万股,各发起人的姓名、股份数、
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如下: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76万股,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由 6,176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
股东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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