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61
证券代码:873906 证券简称:智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智锂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钟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
(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实施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计划(发行对象不确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出具《关于同意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发行,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不超过 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500.00 万元。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确定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为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
购股数为 5,000 万股,认购单价为 2.5 元/股,认购总金额为 12,500.00 万元。现
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情况对《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发行对象确定稿)》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发行对象确定稿)》(公告编号:2023-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
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安排,公司已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该协议自各当事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并在满足协议中所约定的条件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6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定向发
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怀国先生与认购对象签署了《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沈怀国关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存在特殊条款,协议自各当事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并在满足协议中所约定的条件后生效。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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