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锂科技”、“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进行了 2 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1、2022 年挂牌同时定向发行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且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且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同意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2]3794 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D10017 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确认。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西
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挂牌同时发行的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3 年 4 月 25 日,智锂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
交的上述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同意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140 号),同意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新股。
2023 年 12 月 29 日,智锂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董
事会提交的上述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款缴纳尚未开始,公司
暂未取得或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
依照上述规定,公司在 2022 年挂牌同时定向发行阶段,在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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