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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9 16:29:04 股吧网页版
海多硅材: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873909 证券简称:海多硅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 10 日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监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列席会议。董事会可邀请中介机构或行业、经营、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按照
本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九)委派或者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十)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二)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十三)决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合并、分立、重组等事项;

(十四)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任免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资产抵押、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等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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