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3909 证券简称:海多硅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关于本次会议只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不提供网络投票及其他表决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09 海多硅材 2025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拟聘请福建慕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廖洪流先生代表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情况作出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出规划。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田富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做具体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数据编制了《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结合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 2024 年财务报表数据及经营情况,编制了《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具体详见《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
号:2025-009】。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5,473,942.1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9,632,677.0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8,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8,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6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具体详见《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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