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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7:00:46 股吧网页版
北京检验: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3910 证券简称:北京检验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合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北京检验提供金融服务。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发生最高存款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发生贷款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1 号楼 B2101-2107 房间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1 号楼 B2101-2107 房间

注册资本:30 亿元

主营业务:(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法定代表人:黄文阁

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均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开展的,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遵循自愿、平等、有偿、互惠互利、公平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同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69号院36楼1层1201

邮政编码:064000

法定代表人:何光明

联系人:丁学龙

电话:010-88751195

乙方: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座2101-2107房间

邮政编码:100013

法定代表人:黄文阁

联系人:李娇

电话:010-59575717

传真:010-53575730

鉴于:

1、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其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简称“北京检验”,证券代码为“873910”。公司主营范围包括: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消防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等。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由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出资,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有权为金隅集团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本协议。

第一章 合作原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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