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 873911 证券简称:思锐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刘明智为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明
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2025-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对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提出的异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刘明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并同意将《关于拟认定刘明智为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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