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 873911 证券简称:思锐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思锐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28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公司将于近期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对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28 号)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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