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912 证券简称:金广恒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培勇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邵小婷、蒯波、张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1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人民币1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期)。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1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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