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6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3912 证券简称:金广恒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34)。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回购股份方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7.67 元/股。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7.19%。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6,845,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4-010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即 2024 年 1 月 19 日
起至 2024 年 2 月 17 日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3,475,0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3,475,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7.14%,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99.29%,回购资金总额 26,666,843.16 元(含税费)。
要约回购期间,公司不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回购
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公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更正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更正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
知公告。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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