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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广恒: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3912 证券简称:金广恒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变更、引用条款变更、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517万元人民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967.4504 万
币。 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当在股东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当在股东会通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 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 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行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17 万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967.4504
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案。 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 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通知中应包含临时提案的内容。 通知,通知中应包含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 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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