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3912 证券简称:金广恒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 6 号 A 座 201 室(东山国际企业总部
园)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培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编制了《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拟披露《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广恒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拟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广恒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广恒”)进行减资,拟将东莞市金广恒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仟万元减少至人民币伍佰万元,除对《东莞市金广恒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外,章程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公司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将依照决议,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成相应减资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确保上述减资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公告编号:2025-032
议》
金广恒环保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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