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873913 证券简称:菲高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方式结合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10:00-12:00。
现场投票方式和通讯投票方式同时进行。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13 菲高科技 2025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
(七)会议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 15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大项决议,编制了《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大项决议,编制了《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1)。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健全和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对 2024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梳理,编制了《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梳理后对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
行了合理的预计,编制了《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5 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性,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续聘 2025 年年度会计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告的《关于公司 2025 年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九)审议《关于<预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预计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审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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