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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7:04:01 股吧网页版
菲高科技: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73913 证券简称:菲高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11月10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报披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珠海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工作出现重大差错、重大遗漏信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公告编号:2025-039

(二)财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年报披露工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原则;

4.权利与义务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5.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年报披露中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
告修正等情况的,应按照年报格式的披露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并如实披露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六条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的形式和种类: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取消当年晋职资格;

3.通报批评;

4.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5.给予记大过或者开除的处分;

公告编号:2025-039

6.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7.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
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相关人员在年报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刑事
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年报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因个人原因故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责任人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因个人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及过错程度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条 年报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
免予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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