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5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3914 证券简称:东方智汇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120007)。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后续公司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进行了回复。
公告编号:2024-038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世纪东
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 》, 具 体 详 见 北 交 所 官 网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
15/1705323018_129530.pdf。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
在 北 交 所 官 网 披 露 , 详 见 回 复 链 接 :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91 。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
告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需更新招股说
明书中相关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2024 年 3 月 29 日北
交所批准了公司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公司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北京
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4〕80 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审 核 。 具 体 详 见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7-24/1721812688_460655.pdf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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