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73914 证券简称:东方智汇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田秀臣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2016.04 至今,任北京世纪东方智汇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
轨道交通专用通信设备、轨道交通安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全防范系统、轨道交通运维产品、服
务及其他。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荣街21号院1号楼
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东
方智汇 29.4039%股份,本次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权益变动后不再持有东方智
汇任何股份。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否
人员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田秀臣、田秀华;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长期自 2022 年 5 月 4 日至今;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田秀臣、田秀华为兄弟关系。田秀华与田秀臣于 2022年 5 月 4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双方应在行使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应在东方智汇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并约定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一致行动期限届满,双方均无异议的,一致行动期限自动续期 5 年。鉴于石永玲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取得田秀臣持有的东方智汇全部 29,924,178 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田秀臣将不再持有东方智汇股份,与田秀华不再具有一致行动的基础。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田秀臣与田秀华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田秀臣
股份名称 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少
权益变动/拟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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