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3914 证券简称:东方智汇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石永玲通过其他方式离婚财产分割,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田秀臣变更为石永玲,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使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田秀臣、田秀华变更为田秀华,田秀臣与田秀华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石永玲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北京国铁东方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员,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5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月任北京世纪东方国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
员,2022 年 6 月至今任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基金经理、总监。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公告编号:2025-036
务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港基金小镇 A10 栋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否
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石永玲与田秀臣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并经公证,约定田秀臣将其持有的东方智汇的股份即 29,924,178 股,全部归石永玲。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石永玲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石永玲承诺持有东方智汇股份期间不谋求东方智汇控制权,并承诺自取得东方智汇股份之日起至对东方智汇的持股比例低于田秀华对东方智汇的持股比例之日止放弃所持全部股份的表决权。
田秀华直接并通过北京创享志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5,496,3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53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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