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915 证券简称:建业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17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钧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乐振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新宇女士递交的高管辞职报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4-011
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乐振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证券投资工作,
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66,338股,占公司股本的 4.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志军、李大福、程建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免去乐振志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免去乐振志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志军、李大福、程建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石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公告编号:2024-011
定,拟聘任张石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职期限自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志军、李大福、程建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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