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3915 证券简称:建业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
公告编号:2024-016
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状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完全符合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与规划。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全面、均衡地考虑到公司发展与回报股东的关系,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的任免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充分了解新任董事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乐振志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大福、程建江、刘志军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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