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74
证券代码:873915 证券简称:建业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及公司治理优化需求,有助于精简机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后,公司将通过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优化内部审计体系等方式,确保监督机制的有效衔接与持续运行,不会削弱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我们
公告编号:2025-074
认为:本次修订系依据《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了公司决策水平,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权限,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决策效率,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充分了解新任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新任独立董事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鞠小玉、赵勇、李文飞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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