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79
证券代码:873916 证券简称:警翼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7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2.4167%股份直接持股的股东荣勤书
面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方案及授权议案有效期限的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中第(13)项决议有效期由“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调整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公告编号:2024-079
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中最后一段由“本次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止。”调整为“本次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荣勤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荣勤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调整后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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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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