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5
公 告 编 号:2023-027
证券代码:873917 证券简称:朗诺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天津朗诺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O 二三年八月
公 告 编 号:2023-02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股份 ......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董事会 ...... 15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19
第七章监事会 ...... 20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和利润分配 ...... 22
第九章劳动人事制度...... 233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 244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244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66
第十三章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 28
第十四章修改章程 ...... 29
第十五章附则 ...... 29
天津朗诺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天津朗诺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天津朗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名称:天津朗诺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二号路。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贝。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犬、猫、观赏鱼)生产、加工、销售;粮食收
购;(以上经营范围以许可证有效期为准)初级农产品(水果、蔬菜、水产品)、昆虫、畜禽肝肉收购、销售、冷冻、冷藏及脱水加工;粮食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股份采用记名股票的形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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