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73923 证券简称:碧之江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0:00-10:3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4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23 碧之江 2024年12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已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1
具体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主办券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
具体内容: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拟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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