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3923 证券简称:碧之江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原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变更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浙商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同时,公司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并落实主办券商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浙商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7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3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与浙商证券签署《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与天风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上两份文件均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
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下发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公司与天风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生效,由天
风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