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主办券商”)对推荐的千年 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年舟”)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规定,现将关于公司在全 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有关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进入创新层适用标准的分析说明
(一)差异化标准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第 0183 号),公司最近两年的净利润情况、公司最近两年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股本总额等如下所示: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指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88.47 11,656.23
标(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挂牌公 12,003.66 10,788.21
司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2% 19.12%
净资产收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6.38% 17.69%
益率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 最近2年平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17.04%
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会计师 否
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股本总额(万元) 15,195.60
由上表可见,公司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条件。
综上,浙商证券认为千年舟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共同标准
1、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金额,是否为负值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第 0183 号),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净资产为 79,788.17 万元,
不存在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
2、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并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并说明相关制度公告披露时间;是否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并公开披露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对公司的治理进行制度性规范。
公司已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是否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文件、承诺以及个人无违规证明文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4]018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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